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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原則

 

  1. 根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規條例規定,當您收到商品發現有任何產品瑕疵問題可在 7 日內與客服人員聯絡進行退貨或換貨。
  2. 所有產品在出貨前均經品管人員檢查無誤,包裝完全後交專業宅配業者運送。
  3. 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刮傷、髒污、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請務必以電話(02-:22226351)與客服人員聯絡確認後,將瑕疵商品連同發票及出貨明細單一併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回原郵寄地址並註明商品換貨,我們收到商品並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確認無誤後,會儘速將新品寄給您。
  4. 有下列情況者恕不接受退、換貨:
    a. 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損毀、磨損、擦傷、刮傷、髒污、產品封條毀損、包裝破損不完整、致使無法再銷售者。
    b. 出貨單、發票、附配件不齊。
    c. 超過顧客收貨日起 7 天。
  5. 退款方式:請您來電申請退貨的同時,留下您個人帳戶資料,只要您按照程序完成退貨手續,我們會直接將退款匯入您的銀行或郵局帳戶,並以電話通知退款成功。
  6. 若您非因商品瑕疪問題而欲退、換貨,需自行負擔將商品寄回之遞送運費,並與客服中心聯繫,我們在接到您的退、換貨商品並確認無誤後,將會立即為您辦理退、換貨的手續。